为进一步加强学院学生的管理,使学生管理工作前移,促使班主任、辅导员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和掌握学生在宿舍的学习、生活情况,进一步密切班主任、辅导员与学生的关系,更好的服务于学生,促进学生健康的成长成才,同时为了强化班主任、辅导员值班的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一、值班工作安排
(一)值班时间:班主任、辅导员每周值班一次(不包含周六、周日),具体时间是白天为正常上班时间,晚上为23:00。
(二)值班地点:学生晚自习教室或学生宿舍。
二、值班岗位职责
(一)值班时间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擅自脱离岗位,如确有事情离开时必须向院学生科值班人员请假并有人接替工作。
(二)值班期间要认真负责,随时保持通信畅通。
(三)重点检查本班级学生在宿舍的学习和生活情况。
(四)认真如实填写好值班相关记录。
(五)完成领导临时交办的任务。
三、值班工作的管理与考核
(一)值班是班主任、辅导员本职工作必须履行的职责。
(二)班主任、辅导员应严格执行值班请、销假制度。如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值班的,要事先向学院分管学生工作领导请假,并报院学生科备案。未请假或未经允许不值班的即为无故不值班。
(三)班主任、辅导员的值班表现是学期和年度考核的重要指标,凡学期累计无故不参加值班次数达到应值班次数的20%的班主任、辅导员在学期考核时按不合格处理,连续两学期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年度考核评先评优资格。
(四)值班没有履行岗位职责按无故不值班处理。
四、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五、本办法由院学生科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