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健全党内民主生活、加强党内监督和领导班子建设,使学院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化、规范化,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党员领导干部,是指学院班子领导。
第三条 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即参加所在支部的组织生活会,又参加每年一次的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通过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建设,创先争优,推进学院的建设和发展,提高领导工作能力和水平。
第二章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
第四条 民主生活会的内容主要是对以下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增强领导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或学院党委决定(决议)的情况;
(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的情况;
(三)对照理想信念、干部作风和先锋创绩等方面的情况;
(四)端正党风,严格党纪,廉洁自律的情况;
(五)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
(六)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第五条 民主生活会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践行科学发展观,认真开展党性分析和检查。充分发扬民主,交流思想,查找不足,针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以及群众提出的意见,实事求是,坦诚相见,正视存在的问题,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剖析思想根源,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统一思想、改进工作、增进团结、共同提高的目的。
第三章 民主生活会的时间
第六条 学院党委民主生活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根据实际需要,也可随时召开。
第七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日期,根据工作需要确定,提前通知应到会人员,做好会前准备。
第八条 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和议题,提前15天上报学校党委《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报告单》,以便上级党组织派人参加。
第四章 民主生活会的方法步骤
第九条 民主生活会前,由学院党委根据上级党委的要求和中心工作及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民主生活会的主要议题。
第十条 针对领导班子要解决的主要问题,确定学习篇目;学习采取自学与集中学习的方式进行。
第十一条 领导班子成员在自我剖析、查找不足的基础上,班子主要领导要找每一位成员谈心;班子成员之间要互相谈心,表明诚意,沟通思想,交换意见。
第十二条 在院党委领导下,由院办负责征求意见,对征求的意见进行原汁原味梳理,体现真实性,梳理情况向班子主要领导反馈,班子其他成员由班子主要领导进行反馈。
第十三条 准备发言提纲,每个班子成员都要针对个人情况,写出发言提纲,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民主生活会作好充分准备。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原则上采取集中封闭方式进行,按照时间服从质量的要求,集中时间进行。
第十五条 民主生活会由院党委主要负责人召集和主持;经同意因故缺席的人员可以提交书面发言,书面发言在会上宣读并列入会议记录;会后由主持人将会议情况和批评意见转告缺席人。
第十六条 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的列席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和会议内容确定;列席民主生活会的人员可以发言,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提出批评或建议。
第十七条 民主生活会是集中查找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班子成员逐个自我批评,找出自身存在的主要问题,联系实际谈认识,找差距,定措施,抓落实,通过民主生活会真正使自身的领导力和执行能力得到提高。
第十八条 民主生活会检查和反映出来的问题,应由本级党组织解决的,要确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解决;需要上级党组织帮助解决的,应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
第十九条 每次民主生活会要对上一次民主生活会中提出的整改问题进行情况通报,说明整改结果。
第五章 民主生活会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不断延伸民主生活会取得的成果,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丰富民主生活会的形式和内容,建立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的长效机制。
第二十一条 民主生活会结束后,在一定范围内向党员群众通报民主生活会的情况,以利于更好地实行党内监督和自觉地接受群众监督。通报的主要内容包括对群众意见的认识、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的说明及整改措施等。
第二十二条 民主生活会后,在15天内上报民主生活会的综合情况、领导班子及成员的发言提纲、原始会议记录、梳理后的意见建议、整改方案及上次民主生活会整改方案的落实情况,分别上报学校党委、纪委。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民主生活会的具体事宜由学院办公室负责。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未尽事项,依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及党建工作的有关规定执行